通知公告

硕士研究生2014年夏季及下半年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

作者: 审核人: 日期:2014-04-24
各学院(部):
      为了规范有序的做好2014年学位授予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现将有关规定及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
      一、资格审核
      各院(部)应对本院申请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核。
      二、审核时间安排
      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各审查环节后,其材料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流程参照研究生院网页中的学位申请指南。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分4个时间段受理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博士、硕士盲审论文提交时间如下:
      第一时间段:56—8
      第二时间段:9月1-4 日;
      第三时间段:11月2-6日;
      第四时间段:2015年1月初受理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
      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
答辩时间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提交材料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召开会议时间(拟定)
备注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30日
夏季学位会
2014年10月30日前
2014年11月5日前
2014年11月11日
秋季学位会
2014年12月23日前
2014年12月26日前
2015年1月5日
冬季学位会
      注:(1)由于博士研究生的评审周期比较长(一般40天),故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盲审论文;
      (2)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提交盲审论文时,应额外提交1本学位论文;
      (3) 经管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集中审查,其学位申请安排由经管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发布;
       (4)秋季学位会只受理在职研究生的学位申请。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1、所有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须在论文送审之前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与修改说明”装入本人申请材料档案袋中。
      2、检测程序
    (1)研究生将自己的学位论文的WORD(或PDF)文档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对Word文档的内容进行验证,确认与学生的学位论文内容一致。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学号-学科名称-学院简称”
    (2)论文评审之前,指导教师将验证过的论文电子文档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集齐后统一交到学位办。
    (3)论文检测的结果一般在提交文档后5个工作日由学位办反馈检测报告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负责将检测报告转发给各指导教师。
      3、处理办法
      导师根据检测的具体情况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应附书面的修改说明或解释说明。
    (1)检测结果的重复率在10%以内者,其修改说明或解释说明由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2)检测结果的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其学位申请须推迟三个月。
    (3)检测结果的重复率超过10%但不超过30%的论文,修改说明或解释说明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分委员会指定的专家组审议。
      四、论文的评审。
      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按《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规定进行。
      1、范围
      (1)博士学位论文按《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
      (2)入学超过3年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双盲评审;
   入学不超过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学生按照抽查名单进行双盲评审。
      2、要求
      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学科组织的预答辩,根据预答辩所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定稿打印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盲审的学位论文及相关学位申请材料送交学位办审核。
      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排版和装订,但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与其相关的信息。同时,隐去论文致谢内容及附录部分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及社会评价等”内容。
      3、双盲评审的减免
    (1)博士生取得如下成果之一,学位论文免除双盲评审
      a.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b.在研究生奖励刊物(或限定性A类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
      (2)博士生取得如下成果之一,其学位论文由2名专家盲审,3名专家明审
      a.在研究生奖励刊物(或限定性A类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b.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2篇。
    (3)硕士生在学期间,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在研究生奖励刊物(或限定性A类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或者发表在期刊上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其学位论文可以免除盲审。
      4、盲审的学位论文评审由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对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或学科负责聘请一位来自工程部门、工矿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盲审评阅人之一,并负责送审。
      5、明审的学位论文评审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实施
      五、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的评审结果全部返回且符合答辩要求后,才能进行论文正式答辩。
      1、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须经学科审批、学院(部)同意。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须经学科审批、学院(部)同意、学位办审核。
      六、集中审查
      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和经管类的高校教师,其学位论文在通过答辩后,必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集中审查。
      七、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在分学位会召开前研究生秘书及时将“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介绍表”电子版及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交至学位办审核。
      2、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后,申请人将带有独创性声明的2本论文装入个人学位申请材料档案袋(带独创声明PDF格式电子版论文交各院研究生秘书)。
      3、申请人登录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按照网页上的信息采集要求准确录入有关信息(注:学位证书号码、毕业证书号码、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不填写),录入完成核实无误后打印签字,并交给所在学院(部)研究生秘书。
(学位信息录入网址:http://202.200.113.162:8085/waiwangjiemian/)
      4、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成绩单原件、申请人签字的学位授予人员基本信息表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情况介绍表应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单独收集、整理,材料齐全后交予学位办。
      八、其他事宜
      1、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及学位申请审核要求依据现行文件执行。
      2、自受理学位论文盲审之日起30日内,学位办不接待学位申请者任何有关盲审情况的查询,得到盲审结果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反馈所在学院。
      3、参加“双盲送审”的研究生必须待评审结果全部返回且符合答辩要求后,方能举行论文答辩。
      附件1:校学位办受理盲审论文时申请人需要携带的材料
      附件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清单
      附件3: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清单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校学位办受理盲审论文时申请人需要携带的材料
      博士研究生:1、按规定需要盲审的论文和1本明审格式论文;2、开题报告;3、自行打印A3对折的评审意见书(分明审和盲审格式);4、培养科盖章的成绩单原件;5、学位申请评定书(签署至第7页“学科带头人意见”处。“论文评阅人”只填写明审评阅人信息);6、攻博期间取得的认定范围内的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期刊的只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
      学术型硕士(含高校教师):1、盲审格式论文2本;2、开题报告;3、培养科盖章的成绩单原件;4、学位申请评定书(签署至第5页“学科带头人意见” 处。由于是盲审,“论文评阅人”无需填写)。
      专业学位硕士:1、盲审格式论文2本;2、开题报告;3、培养科盖章的成绩单原件;4、学位申请评定书(签署至第7页“导师(签名)” 处。由于是盲审,“论文评阅人”无需填写,导师只填写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并签名。在职工程硕士在提交材料时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企业导师推荐表,全日制工程硕士提供企业导师推荐表。
       附件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说明
备 注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书面一式一份,主席签名,学院盖章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硕士学位审核无记名表决票统计结果
书面一式一份,主席签章
 
3
博士学位申请者基本情况介绍表
书面每人一式一份,本表必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4
学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电子文档
以培养科所给学籍信息进行核实
5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个人材料。
每人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含制作学位证的2寸彩照及同底版电子照片
注意在每位研究生的《评定书》内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6
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整理后单独提交
学生本人审核签字
7
决议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
整理后单独提交
申请人的成绩单在前,决议在后
8
带独创声明页的电子论文
PDF格式
 
注:各分会召开时请将学位申请人的档案材料提交会议现场,以备委员查阅。
       附件3: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清单
学位
级别
材料名称
提交
说明
备 注
各类研究生
教学实践登记表
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及各学院要求
学术讲座考核表
博士
研究生
1
开题报告(纸型A4)
1份
 
2
研究生在校学习成绩单(纸型A4)
2份
原件两份(一份归入科技档、一份归入人事档)
3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纸型A3)
5份
 
4
学位申请评定书
1份
必须贴照片,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5
答辩评议票
1套
 
6
学位论文(A4)
2本
须附有独创性声明
7
授予学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1份
网上提交完成后打印并由本人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无误后签名
8
博士学位申请者基本情况表
电子文档
由博士研究生本人填写
9
研究成果复印件(纸型A4)
1套
认定范围内的学术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已正式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学术论文的检索证明、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书等
10
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纸型A4)
1份
本人应在该复印件上签名
11
新华社图片社拍摄的纸质和电子照片
2张
均为2寸照片
普通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1
开题报告(纸型A4)
1份
 
2
研究生在校学习成绩单(纸型A4)
2份
原件两份(一份归入科技档、一份归入人事档)
3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纸型A3)
2份
 
4
学位申请评定书(A4)
1份
必须贴照片,并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5
答辩评议票
1套
 
6
学位论文(纸型A4)
2
须附有独创性声明
7
授予学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1份
网上提交完成后打印并由本人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无误后签名
8
研究成果复印件(纸型A4)
1套
根据所在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供
9
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纸型A4)
1份
本人应在该复印件上签名
10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
1份
仅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提供
11
新华社图片社拍摄的纸质和电子照片
2张
2寸照片
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
1
开题报告(纸型A4)
1份
 
2
研究生在校学习成绩单(纸型A4)
2份
原件两份(一份归入科技档、一份归入人事档)
3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纸型A3)
2份
 
4
学位申请评定书(纸型A4)
1份
必须贴照片,并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5
答辩评议票
1套
 
6
学位论文(纸型A4)
2
须附有独创性声明
7
授予学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1份
网上提交完成后打印并由本人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无误后签名
8
中期考核表(纸型A4)
1份
 
9
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介绍信(纸型A4)
1份
仅工程硕士填写
10
企业导师推荐书(纸型A4)
1份
仅工程硕士填写
11
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纸型A4)
1份
本人应在该复印件上签名
12
新华社图片社拍摄的纸质和电子照片
2张
2寸照片
注: (1) 所有类型研究生所提交材料应附“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与修改说明”和答辩决议复印件一张;
   (2)所有学位申请人员须提交带独创声明页PDF格式电子论文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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